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5

Faith5.一种属

Faith5.一种属灵观念(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)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,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。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。拥有启示或光照,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,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。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“受耶和华教训”(以赛亚书54:13; 约翰福音6:45)的人;论到他们,耶利米书上说:

看哪,日子将到,我要立新约,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,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,你该认识耶和华;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。(耶利米书31:31, 33–34)

真实的基督教 #286

286.这种神圣和能

286.这种神圣和能力就存在于这律法中,因为它包含了宗教的一切,或说是宗教所有元素的概要。它被写在两块石版上,其中一块包含与神有关的一切,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一切。因此,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“十句话”(出埃及记34:28; 申命记4:13; 10:4)。它们被如此称呼,是因为“十”表示一切或所有,“话”表示真理;事实上,它们不止十句话。“十”表示一切或所有,“什一税”因这个意义而被制定(可参看《揭秘启示录》,101节);下面会看到,这律法包含了宗教的一切,或说是宗教所有方面的概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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